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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结束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包括仪容仪表,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五)考察、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不再带入考察程序。
考察过程中,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报名表》中所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遴选对象。
(六)审批与办理调动手续。
遴选对象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除临时组织介绍信外,不办理户籍、行政、工资等手续。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实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意见报市委组织部。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调入;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咨询电话:2215714 2626233
中共汉中市委组织部
201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