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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考试内容:《综合知识》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入闱笔试考生,于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台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指导中心领取。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未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单位考核
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占总成绩的10%。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核工作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考核方式和内容可根据各单位用于遴选岗位实际工作情况自行确定,在考核前须将考核方案交到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备案,方能开展。
未参加考核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40%+单位考核10%。
面试、笔试、单位考核的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考察
考核工作结束后,从总成绩至低分按岗位遴选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同一岗位入闱考察对象的综合成绩末位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例为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再次组织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要组成考察工作组,至少3人及以上组成。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报考人员档案,核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再进行综合评价,对考察对象进行测评打分并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并对其提出是否予以录用的意见。
考察合格的考察对象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如遇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该遴选岗位人员的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遴选人员,由中共台江县委组织部、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