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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
绵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1
三、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一)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聘用后不再保留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
(三)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岗位上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干部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公开选调人员为绵阳市各县市区、市属园区事业编制的,应在基层工作满3年以上(其中,通过公开招考新录用的,应在乡镇工作满5年;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应在乡镇工作满8年);
(五)近三年考核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
四、不能作为选调对象的情况
(一)曾经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三)曾被开除公职;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六)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日至3月17日。
2、报名地点: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绵阳市临园路东段72号新益大厦9楼919室)。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交《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贴彩色免冠近照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参公)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套(需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鲜章)。
4、资格审查: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二)综合考核
公开选调机关组织对报名者的综合素质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并以综合考核情况确定考察对象。(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