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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察和体检
1、考察:综合考核按等次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登记材料是否真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2、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精神,由我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具体组织工作由我局责。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我局报请人社部门,按照综合考核等次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四)公示
综合考核、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将在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被公示人员因被举报查证属实,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经选调单位研究,可择优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参加考察和体检。
(五)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机关根据综合考核等次、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它事项
绵阳市市国土资源局纪委将全程监督公开选调工作,面向社会接受监督。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纪律规定处理,监督电话(传真):(0816)2340957。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 (0816)2308661
本公告由绵阳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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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