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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中共台江县纪委出具的近5年(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或3年(事业人员)是否存在违纪证明。
2.资格审查
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遴选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遴选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审查合格)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才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则对该遴选职位予以调整或取消。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遴选岗位。
资格审核结束后,遴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遴选资格,并录入台江县诚信考试信息,三年内不准参加遴选。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总成绩的50%。
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准考证》领取日期及地点
日期:2017年4月6日—7日(两个工作日);
地点:台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指导中心
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面试考场参加面试。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笔试
笔试工作统一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占总成绩40%。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岗位计划遴选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面试成绩至低分确定笔试人数。某岗位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但因面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使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参加面试的考生可参加笔试,但面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遇同一岗位入闱笔试末位考生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同时入闱笔试。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笔试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