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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其中结构化面谈占25%,电脑操作占15%)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按公开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排名。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凡放弃体检(须递交书面承诺)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解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公开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若出现不合格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
2.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734-4354019、0734-4233898)。
3.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后 ,按有关程序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笔试成绩、综合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和拟选调人员名单均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2、公开选调过程中,面试、体检、考核及调整、补充等事项通知,均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不再电话通知个人,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因报考者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选调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现场报名时留下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须要与报考者取得联系而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咨询电话:0734-4354019
0734-4233898
组织人社全程指导,纪检监察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通力配合。本公告由2017年耒阳市扶贫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原标题:2017年耒阳市扶贫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耒阳市扶贫办公开选调工作
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