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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本次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方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数的比例为2:1。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3.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资历量化、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4.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人选参加体检。体检机构从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中选取,体检项目和标准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为准。
5.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遴选机关可以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被考察人选的考试成绩以及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综合考量,集体研究,从考察对象中确定拟遴选人员,在安溪人才网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遴选问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以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八、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遴选资格。
2.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3.本次公开遴选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咨询监督
1.政策咨询电话:0595—23260317
2.监督电话:0595—2328958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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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