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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遴选职位
见附件
二、遴选范围
1.公务员遴选范围:安溪县县乡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省统考的参公人员)。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遴选范围:安溪县县乡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范围:安溪县县乡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报考公务员职位必须现任科员职务,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含参加全省统考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报考参照公务员管理职位必须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必须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工作经历年限截止计算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
6.符合职位招考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和任职回避要求;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受过党、政纪处分的;报考者与所遴选职位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任职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要求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且一个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15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管理和考核奖惩股(县公务大楼524室);
联系人:林文渊,联系电话:0595-23260317。
3.报名需提供材料
①报考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证件(书)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