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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考察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职位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遇同分者,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均同分者进行加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通知届时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考生需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2014年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如考察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或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其选调资格。
如遇体检不合格,经考察不宜选调或自动放弃者,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选调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对象,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ouhai.gov.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选调人员接到选调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本公告相关事宜,由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7-88538557
附件: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