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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选调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组织、命题及阅卷均严格遵循保密原则。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按有关政策规定组成。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4、考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衡南县党建网公示。
(五)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选调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一次。
(六)考察、公示。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选调资格。相应缺额可按程序依次递补一次。经考察合格,召开组织部部务会确定拟选调人员,安排具体岗位,试用期为6个月。拟选调人员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衡南县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民主测评。试用期满,召开县委组织部全体干部会议,选调人员进行半年工作公开述职,述职后,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
(八)调入。根据选调人员试用期间工作实绩、民主测评情况和笔试成绩,召开组织部部务会确定正式调入人员及其具体岗位,签订3年服务期的书面协议,办理调入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试用期内出现下列情况,视为不合格:1、身体出现重大疾病,影响日常工作的;2、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被调查处理的;3、反映不好,能力不足,不能胜任工作的。
五、组织实施
本次选调工作由县公招办和县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8550015(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受理举报电话:8550205(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人才组)
原标题:中共衡南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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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南县委组织部
2017年 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