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贵州:金阳新区2012年面向全省公开遴选1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简章

遴选网 2012-03-13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五)体检

  由区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有关规定执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不合格者自然淘汰,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考察体检。如遇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末位分数相同者,则一并进入体检程序。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0〕81号)的要求进行实地考察。在考察中,注重对考察对象“德”的考察,注重考察平时学习和工作表现,突出成绩。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七)讨论决定

  考察结束,考察组向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考察情况,由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职位建议人选,提请区党工委会议进行票决,确定各职位拟任用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区党工委会议研究认为某一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放弃该职位的遴选。

  所有拟任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职务,工作另行安排,不享受原职务待遇。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金阳新区纪工委(监察室)和金阳新区组织人事部进行全程监督,接受监督举报。

  咨询电话:0851-4118923

  监督电话:0851-7981749、7981522

  未尽事宜由金阳新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考试相关公告、通知请关注金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gyjinyang.gov.cn)和金阳新区党建网(www.gyjydj.gov.cn)。

  附件:

  贵阳市金阳新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13日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