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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初审和考察中的复审。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遴选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内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作为考察人选组织实施考察;体检不合格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公示对象,公示在梓潼县政务网进行,时间为7天。
(六)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查不属实的,在30日内办理调动(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入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离梓潼。
六、纪律与监督
整个遴选过程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0816—8227620(县委组织部)、8220430(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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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