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一、计划和职位
遴选计划为71名,具体职位详见职位计划表。
二、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市(州)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具有3年以上市(州)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6.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2012年8月14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为出生时间在1971年8月14日之后,以此类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