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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划和职位
遴选计划为51名,具体职位详见职位计划表。
二、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市(州)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具有3年以上市(州)及以下机关(公务员或参公)工作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各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基层工作时间、年龄计算均截至2011年9月15日,不超过40周岁为出生时间在1970年9月15日之后。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