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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7黎平县部分县直单位遴选9人公告

黎平县人民政府 2017-01-05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十一、公示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根据考者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遴选人员,并通过黎平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三、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十四、未尽事宜,由遴选单位商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联系电话:

黎平县纪委监察局:0855-6221555

黎平县委组织部:0855-6227833

黎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0855-6224755

黎平县目标管理办公室:0855-6221378

黎平县信访局:0855-6225311

原标题:2017年黎平县部分县直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2017年黎平县部分县直单位遴选计划、岗位.docx

黎平县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黎平县委组织部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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