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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6江山市招商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1人公告

江山市人民政府 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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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追加市招商局2016年度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江编办抄〔2016〕70号),决定公开选调江山市招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参公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选调计划详见附件1。

二、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协作;愿意履行义务,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的;

3、公务员未满2年的;

4、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不含乡镇(街道)〕;

5、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

6、在乡镇(街道)工作未满5年的。

(二)具体的岗位资格条件:参加选调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是本市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且有从事招商引资工作2年以上经历。

(三)年龄40周岁以下为1975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江山市招商局203室 。

3、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近照1张。

4、报名方式为组织推荐、个人自荐两种。组织推荐的人选由各乡镇(街道)党委、市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汇总填表后统一上报,上报截止时间为12月22日;个人自荐的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需填写《江山市招商局公开选调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5、岗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达到1:2开考比例才可开考,不足1:2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人数,直至核销该岗位选调计划。核减核销指标数届时将向社会公告。

报名者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和委托书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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