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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深圳市福田区经济促进局决定面向市内各级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科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胜任综合文稿起草工作;
(三)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六) 符合《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跨职组职类转任规定》的要求,聘任制公务员须在首聘合同期(3年)外;
(七)符合《深圳市福田区经济促进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职位表》(见附件)所列职位条件;
(八)有下列情况的,不予选调:
1.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实行网上或邮寄报名,即通过深圳市福田区经济促进局电子邮箱或邮政EMS(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复印件
(3)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字材料2篇。
以上材料报名阶段提供电子版或复印件,面试阶段须携带原件以供核验(以EMS方式报名的,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