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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历评价
资历评价与资格审查(复审)同步进行。由遴选单位负责对考生进行资历评价,评价主要依据考生的学历及在基层机关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及考核奖励等情况,分项赋分后汇总计算资历评价成绩(见附件:公开遴选资历评价量化赋分表)。遴选单位计算各要素赋分后,经考生确认并签字生效。资历评价后,由遴选单位依据笔试分数与资历评价分数相加后得分,根据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报考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沈阳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支队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再进行资历评价,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由遴选单位经与市人社局协商,可降低比例。
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文件筐作业等多种形式。
面试阶段各遴选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30%+资历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报考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沈阳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支队的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遴选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报考者的基层工作实绩和工作表现;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需补充考察人选的,应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七)确定遴选人员与体检。遴选部门经过党组(党委)集体研究,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各遴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结束后,市人社局对拟遴选人员进行网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1、2012年沈阳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2、2012年沈阳市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
3、公开遴选资历评价量化赋分表
4、遴选报考指南
5、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22539048
笔试考务电话:2253256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2539006
遴选单位咨询电话:见《遴选职位表》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