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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至22 日,报名网站为沈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
1、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11月15日9:00时至11月22日12:00时登录沈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网上报名系统(公开遴选)"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由遴选单位负责。各遴选单位根据公布的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名申请和报考者照片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 22日14:00时。报考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电话咨询遴选单位。
3、报名确认、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进入"公开遴选"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及时交费,缴费时间截至于2012年11月22日16:00。缴费后应及时查询缴费是否成功,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如有问题,请及时电话咨询,咨询电话:22539006。
网上缴费需准备中国农业银行银联卡并开通网上银行功能,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
缴费成功的考生,需用A4纸下载打印《沈阳市2012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以备资格审查(复审)时使用。
4、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11月29日9:00时至12月1 日开考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5、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遴选单位经与市人社局协商,可降低比例。调整或取消的职位,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
6、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资历评价、面试、考察、体检),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考沈阳市外事工作办公室、沈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职位的考生,不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直接电话咨询报考单位进行报名(咨询电话见《遴选职位表》)。
(二)笔试
笔试命题以《2012年沈阳市直政府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通过设置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等科目,来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1日9:00-11:30。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笔试结束后,市人社局划定合格分数线。
报考沈阳市外事工作办公室、沈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职位的考生,只进行专业外语科目的测试(笔试和口语),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口试成绩×50%。考试后,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人数1:2的比例直接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进行体检和公示,不再进行资历评价和面试。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届时由报考单位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电话咨询报考单位。
(三)资格审查(复审)
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照遴选计划1:5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
报考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沈阳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支队职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照遴选计划1:3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在沈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表彰奖励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遴选单位进行审核。同时考生携带从网上下载的《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在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需补充人员的,应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报考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