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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6、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农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转任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转任资格。本次选调的干部职务层次为职员,录聘人员在原单位有公务员身份(含参公身份)、原任领导或非领导职务均不予保留。
十、纪律监督
整个选调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农委人教科:0731-28681981(咨询)
市农委监察室:0731-28681958(监督)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公开选调政策由市农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市农业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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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