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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株洲市农业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市“三农”工作,机关内设21个科室,委属14个事业单位。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1)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1980年10月31日后出生);
4、株洲地区(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5、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兼职均不算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不得报考。
四、发布信息
各环节选调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株洲市农委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6日-2016年12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株洲市农业委员会人事教育科(天元区滨江北路102号401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株洲市农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必须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16370419@qq.com。报考人员根据拟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以及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
4、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录聘登记表、编制审批表相关资料复印件(需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
5、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六、资格审查及考试
株洲市农委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申论、行政能力测试。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选调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
4、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