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充实机关干部队伍力量,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3号)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拟面向湘潭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纪律审查岗位,非领导职务,4名。
二、选调范围
湘潭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职务层次为正科级及以下(含正科级)的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
2.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法律、财务等相关专业,或有从事纪检监察、侦查、公诉和审判、审计工作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因法律政策规定不宜报考的;
2.在乡镇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选调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选调人员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5日—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湘乡市纪委(监察局)组织部 (湘乡市行政中心1007室),
咨询电话:56710037,联系人:王驰。
3.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可自行在中国湘乡网下载或到湘乡市纪委(监察局)组织部 (湘乡市行政中心1007室) 领取并如实填写《中共湘乡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查验后交还)和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盖章),以及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3张,到湘乡市纪委(监察局)报名(湘乡市行政中心10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