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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6关岭自治县关索街道比选行政、事业人员6名公告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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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畅通干部交流渠道,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通知》规定,结合关索街道行政、事业编制缺编情况,拟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差额比选3名行政工作人员和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关索街道工作。

  一、比选职位及人数

  关索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1名;

  关索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1名;

  关索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

  关索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管理站工作员2名;

  关索街道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工作员1名。

  二、比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比选范围

  全县在职在编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和试用期内人员)

  (二)职位资格条件

  1.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通知》规定;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态度鲜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定、指示,服从领导和管理。

  3.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协调能力及综合管理能力。

  4.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县直部门参加比选人员需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乡镇公务员参加比选需在乡镇工作服务年满3年以上,事业编制人员参加比选需在乡镇工作服务年满2年以上;卫生系统及教师必须在本系统服务满5年以上。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31日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比选:

  (1)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近3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有其他规定不得参加比选的。

  三、比选程序及要求

  本次比选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比选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录用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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