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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文件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公开遴选党群机关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与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见《邵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在公务员或参公岗位上工作2年(含试用期)以上;在现工作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任满一年;
4.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及以下职务(以公告之日所任行政职务、职级为准);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应携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如实填写并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且加盖单位公章)和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附电子版)。报名表可登录邵阳党建网进行下载。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报名地点与电话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资格初步审查结束后,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考试、考察各个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立刻取消公开遴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