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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考职(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名单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
(六)考生选择单位办法
按照从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考职(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重点考察、考核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考核工作由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形成考察报告。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在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行文确认录用人员名单或下达录用通知,并办理录用手续。
面试后,因体检、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考职(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考环节相关信息。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考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用、取消录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考服务咨询电话
考务与政策咨询: 苏仙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2890097;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考工作成立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举报电话:0735—2289913
原标题:2016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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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