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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
(2)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考计划数或取消该职(岗)。
(3)取消招考计划数的职(岗),将于 11月15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招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11月16日-11月17日16: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岗)位或凭票据退还报名费。11月18日将公布核减招考计划数的职(岗)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登记表)或全额事业单位录用相关文件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蓝底一寸彩照3张,同时提供同底电子照片。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岗)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中的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的,《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写作占7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11月26日(星期六)
《公共基础知识》: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上午9:00-12: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12月上旬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招考职(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面试形式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2)。面试均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根据职(岗)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均在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