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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株洲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遴选6人公告

株洲市人民政府 2016-10-31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因工作需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株洲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遴选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全省范围内在编在岗科级(含)以下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工作敬业;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文秘岗位需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限35岁以下(即1981年11月1日后出生),其中戒毒医生岗位年龄放宽到40岁以下(即1976年1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

  5、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6、身体健康,身体条件适合人民警察岗位需要;

  7、愿意在株洲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5年以上;

  8、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试用期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职位与计划数

  共遴选工作人员6名,具体见附件1。

  四、遴选程序和步骤

  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株洲市司法局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人事考试网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11月2日至1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株洲市司法局政治部(株洲市天元区联谊路鼎诚大厦B1104)。

  报名需提供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株洲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必须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上显示出生年月与本人干部档案记载不一致的,请予以特别说明);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4、具有警察身份的人员需提供人民警察证,戒毒医生职位需提供助理执业医师、检验师或药剂师等资格证书;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组织人事部门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

  6、能证明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有关工作经历等方面的材料;

  7、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选调。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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