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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6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调11人公告

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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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整合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组建设立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德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牌子),并对有关部门单位涉及公共资源交易机构人员进行整合。现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调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编制及选调安排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30名,内设5个职能科室,各配备科长1名、副科长1名。为满足当前工作需要,先选调部分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与数量

  从市直机关(含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中择优选调11名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科级干部人选,从符合下列条件的人选中择优考察确定:

  1、信念坚定,原则性强,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从事多年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建设及其他工程招投标、土地及产权交易等相关工作,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选调职能科室科级干部,需现任正科级或副科级职务;

  7、身体健康。

  (二)其他工作人员,从符合下列条件的人选中择优考察确定:

  1、信念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律性强;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从事过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建设及其他工程招投标、土地及产权交易等相关工作,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选调人选: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聘)用或任职试用期的;

  6、按有关规定,存在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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