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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6赣州蓉江新区面向全市遴选12人公告

赣州市人民政府 201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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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赣州蓉江新区工作委员会、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为中共赣州市委派出代表机关、赣州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为全面推进蓉江新区各项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干部队伍力量,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选有关规定,经赣州蓉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蓉江新区管委会面向全市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考选岗位12个,其中蓉江新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岗位8个,区属全额拨款事业岗位4个,详见《赣州蓉江新区面向全市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赣州市辖区内各机关(不含省直管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考选后为事业编制。

  2.现为副科及以上职务的,考选后按照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等级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职务按职员执行。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社会关系清楚。

  (2)学历条件:详见《赣州蓉江新区面向全市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遴选最低条件;考生所学专业以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和《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四个专业目录”,考生自行网上查询下载)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遴选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遴选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3)工作表现:工作经历要求详见《赣州蓉江新区面向全市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岗位,要求所在单位出具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含当日);相应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等次要求合格以上。

  (4)年龄条件:详见《赣州蓉江新区面向全市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含当日)。

  (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条件。

  2.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尚未终结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遴选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遴选。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2日—1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创业路6号,联系人:李爱辉,联系电话:0797-8163081。市内乘坐117、137路公交可直达)。

  4.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资料:(1)《赣州蓉江新区面向全市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自行登入http://www.gzhrss.gov.cn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填写);(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请注意二维码有效期限在2016年11月14日以后,现场核查有效性);(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红底正面照6张;(5)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应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时间证明和编制证明(须提供本人编制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请精确到日,方便核算工作经历时间);县(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7)相应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8)其他要求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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