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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号)和市编委下达的2016年度部分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用编意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市直部分行政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工作。
一、公开遴选(选调)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职位空缺情况,今年市直5个机关计划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23名(计划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1、选调:焦作市直、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遴选:焦作市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35周岁以下;
5、已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
6、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由下级机关(单位)转任到本级机关(单位)的,须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
7、具有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能力水平和任职经历;
8、身体健康;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规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6年10月27日。
三、公开遴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所在单位同意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于2016年11月7日8:00至11月9日17:00,登录焦作人事考试报名网(www.wsbm.jzrsks.com),点击“焦作市直部分行政机关2016年度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2、资格审查。各遴选(选调)机关对报名申请、相关报考信息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36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资格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情况;对报考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按要求及时补充;对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未进行报考申报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各遴选(选调)机关应留存其报名信息,供确认面试资格时比对核查。11月9日17:00以后不再接受信息修改、照片上传和改报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