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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6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选调5人公告

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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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椐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院面向全国选调公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公务员5名,包括检察官助理4名和财务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

  2、具备公务员身份(不含聘用制公务员)。

  3、年龄30周岁以下(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

  4、检察官助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如为研究生学历的,本科需为法学专业); 财务工作人员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财务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5、检察官助理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如曾获省级优秀公诉人、省级办案能手、省级调研先进个人等省级荣誉称号或曾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1篇文章的公务员优先考虑。

  三、报名的具体事项: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2、报名要求:报名者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完整填写附件《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家司法考试等证件以及省级荣誉称号证书、发表文章刊物的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3、报名及资料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平街高明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邮编:528500)。

  四、资格审查:

  我院收到报名者的报名资料后,根据选调条件进行审核,确定拟选调对象,进入下阶段考评。

  五、考评、考察:

  1、笔试;

  2、面试;

  3、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情况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执行,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4、根据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进行择优选用;

  5、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对拟转任人选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咨询联系电话:0757-88285328廖先生;0757-88285007黎小姐。

  原标题: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暂未公布)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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