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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体检、考察:按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6. 公示、选调: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决定选调对象,对拟选调对象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并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选调对象在接到选调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供考试查询和社会监督: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rsj.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选调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考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纪委0578-2271516
咨询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0578-2271863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578-2051278
附件:
1.2013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2.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