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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计划遴选工作人员16名,详见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
(一)报考参公单位
本市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事业单位
本市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参公单位人员可以报考。
(三)报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本市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报考行政机关、参公单位职位,须具有2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4日,下同)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报考事业单位职位,须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或2年以上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
3.由下级机关转任(或调动)到市级机关的,须在市级机关工作1年以上。
4.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5.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1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6.本科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亳州市人事考试网。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8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亳州市2016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对在报名时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及在笔试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6年10月29日16:00前登录亳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10月30日16:00前,按每人每科40元的标准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核准,相应减少遴选计划数。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6年11月16日至11月19日从亳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