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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6广安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选调4人公告

广安人事考试网 201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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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发表的文章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近三年度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如实填写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个人档案中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学历学位、身份认定等资料及是否有处分记录情况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9月4日

  (三)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9月5日到市纪委组织部领取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9月6日。

  2.开考比例:选调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3。报考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选调职位。

  3.主要考察分析问题、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100分。

  (五)考察和体检(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14日)

  1.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在“安辑廉线”和“广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

  2.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全部确定为拟试用人员,并在“安辑廉线”和“广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顶岗试用3个月。

  (七)调动

  综合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顶岗试用情况,经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中共广安市纪委 广安市监察局关于面向市级部门公开选调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广安市纪委 广安市监察局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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