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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拉萨海关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者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报名材料不全的,应就缺失的内容告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充,逾期未补充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根据公开择优选拔录用原则,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员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由拉萨海关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开始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不开考或减少招考计划的职位由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局和拉萨海关统一对外公布。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拉萨海关门户网站、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发布。
4.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审查的人员于2016年10月14日到拉萨海关人事教育处领取准考证。
5.此次遴选免收报名费。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由自治区考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为100分。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为2016年10月15日,具体安排为:
10月15日上午10:00—12: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月15日下午3:30—6:00 申论
(3)本次笔试在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分别设置考点,考生可就近选择考区。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考务工作。由自治区考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
(5)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按两科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在自治区考录领导小组统一划定的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照遴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分并列的考生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对少数民族考生视情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有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由拉萨海关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安排。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在拉萨海关门户网站查看面试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成绩查询。面试人员可在拉萨海关门户网站查看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