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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和县领导同意,县委办等6家单位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14名(其中:公务员 9 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县直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登记为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2、乡镇机关公务员。
3、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当年报考“面向本市户籍人员、最低服务5年”的乡镇公务员,参加本次考试必须满5年;乡镇其他公务员报考需在乡镇公务员岗位工作满3年。
2、县直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工作需满1年。
3、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工作需满3年。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并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实绩突出。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时间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 8 月(含试用期)。
各选调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3日-24日;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公务员岗位的报名地点为715室,事业单位岗位报名地点为716室);
报名手续: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底一寸照片4张,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附件2,请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县纪委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各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核销选调计划数。
三、考试
此次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9月3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各位考生于2016年9月2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