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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选调公告》和《公务员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能报考。
(2)报考人员如因学历、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选调公告》、《公务员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在整个选调过程中发现的,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
(3)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必须与笔试、素质测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选调公告》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选调工作期间(报名至调动审批)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关机等原因导致选调单位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4)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选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选调职位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将在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公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素质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
时间:9月3日9:00—11:30。
地点:考场设于七星关区,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必备的业务素质和能力。重点测试公文写作水平、驾驭文字的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及考试范围。
未完成笔试科目考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素质测试
1.参加测试的人员: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5比例确定素质测试人员。报考人数不足1:5的,全部考生进入素质测试环节。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素质测试人员。
2.测试方式和内容: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必备的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和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技能。考试以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范围。
3.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素质测试、面试准考证》。《素质测试、面试公告》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发布。
(三)面试
1.参加面试的人员:参加素质测试的人员。
2.面试方式和内容: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素质测试、面试准考证》。《素质测试、面试公告》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发布。
素质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与总成绩一并公布。
放弃素质测试或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素质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考试各个环节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以“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素质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在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发布。
五、考察
考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计划数+1”的方式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均并列的以素质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组由市人大机关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组将查阅个人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并按要求出具廉洁自律等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