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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从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及待遇
名额:11名(性别不限);待遇:按原职级享受全额事业单位福利待遇。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县直在编在岗机关公务员、参公单位正式干部、全额事业单位正式干部,不含教育系统、卫计系统、乡镇公务员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包括人事关系在县直主管部门的乡镇站所)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3、事业心、责任心强,热爱不动产登记工作。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年及以上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的;
4、教育、卫计部门隶属各学校各医院的工作人员;
5、乡镇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6、录用的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见习期)的;
7、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5年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公示、考核、调动的方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7日上午8点至2016年8月26日下午6点截止
2、报名地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所有报名人员须提前填写“和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遴选事业人员报名表”(下载邮箱:hsgklx@163.com密码:hs123123),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