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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6中原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遴选12人公告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 201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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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充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根据《郑州市中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所需人员遴选工作意见》(中原编〔2016〕16号)文件精神,拟面向中原区12个街道办事处遴选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12名。遴选方案公告如下:

  一、遴选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中原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遴选的具体实施。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陈春梅

  副组长:邵春雨

  成 员:宋文广、崔金瑞、谢辉、张建军、张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科。

  三、人员名额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情况,遴选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12名。

  四、遴选范围、条件

  (一)遴选范围

  从中原区12个街道办事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中遴选。被遴选人员统一带编调入到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近两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后出生);

  5、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与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专业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未解除处分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6年8月15日,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yuan.gov.cn)发布遴选信息,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遴选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24日至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8:00)。

  2、地点:郑州市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

  3、报名形式:采取街道集中报名和个人单独报名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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