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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1.报名时间:9月4日至9月7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报名人员从“灯塔—日照先锋”网站登陆“2020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公开选拔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报具体信息,生成《报名推荐表》。打印后的《报名推荐表》不得进行改动。
第二,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
第三,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格式为JPEG格式,文件体积不超过100BK,扫描件内容要清晰、可辨认:
(1)经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
(2)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4)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5)报考诚信承诺书。
(6)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各部门自报名开始(9月4日)至9月8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对填报资料不全的,说明缺少内容,及时通知报名人员在9月10日上午12:00前补充填报,并于9月10日下午18:00前对补充填报的信息审查完毕。
参加公开选拔的,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须形成推荐报告(包括人选基本情况、主要特点、资格初审、征求意见、档案预审和有无其他影响推荐的情形等)以及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评价意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负责人签字)于9月7日前书面报市委组织部干部规划办。市委组织部根据推荐材料及网上报名信息组织资格审查。
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于9月12日至笔试开考前内登陆报名平台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公开遴选、公开选调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资格条件或要求特殊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计划,经市委组织部同意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已报考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考试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招考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3日,地点:日照市。考试时间和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卡以及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4)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职位,取消招考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筹组织实施,部分公开遴选职位经市委组织部授权由遴选单位组织面试。
面试前,各部门须对面试人选先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附件2)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其中,对公开选拔面试人选,由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档案审查。所在单位要及时提报《报名推荐表》原件、干部任免审批表(中组部编辑器3.0格式)、经组织部门备案批复的任现职务职级和现职务职级层次的材料、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干部档案基本信息审核确认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干部人事档案等材料。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考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其中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考察对象人数与招考岗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1,公开选拔正科级干部人选职位按前22名、副科级干部人选职位按前37名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的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市委组织部统筹开展报考人员档案审核工作。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本次遴选、选调、选拔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
考察工作结束后,招考机关(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招考机关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从同职位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体检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任职
各部门单位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研究确定拟任用人员,并在“灯塔—日照先锋”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在招考过程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资格。
各部门单位不得擅自终止招考程序。考生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任职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七、其他
对违反公开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记入干部(人事)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向工作单位通报、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报名人员所在机关出具虚假证明的,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资格条件咨询请直接联系招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度日照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公开选拔职位表》(附件1)。
公开选拔资格条件咨询请联系日照市委组织部干部规划办,联系电话:8781856。
本公告由日照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786872。
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4日
附件1:2020年日照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公开选拔职位表.xlsx
原标题:2020年日照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公开选拔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rzzzb.gov.cn/web/articles?id=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