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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6深圳市光明新区选调16人公告

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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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新区面向市内外各级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全区选调公务员共16名,具体选调职位及资格要求详见《光明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外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并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手续(以下简称市内外公务员)。

  三、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详见《光明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的年龄、学历要求;

  (二)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本公告及《光明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六)跨职类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市外公务员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在首次聘任的合同期限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在任职试用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10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各选调职位报名考生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至岗位对应的电子邮箱。(具体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报名应提供如下材料:

  (1)《深圳市光明新区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2)《深圳市光明新区选调公务员报名信息简表》(附件3)

  (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

  (4)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5)职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和职位要求相关的工作经验证明(见附件4)。

  (6)未婚或未孕人员,提交《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见附件6);已婚、已孕、已育人员提交《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5)(市外已孕、已育人员还需提交我市拟入户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考察后,根据用人单位通知提供);

  (二)资格审查

  审核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考试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人数不足拟选调名额3倍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取消该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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