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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拟面向深圳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现就选调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科员4名。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各级党政机关(不含驻深单位)的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并完成公务员登记手续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手续,现任科员级职务或现任行政执法类职务。
三、选调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此次选调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中共党员;
(二)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七)符合交流有关规定;
(八)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及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党政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现任领导职务但仍在任职试用期内,或任职试用期转正鉴定手续未完成的,不接受报名;
4、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签订了固定期限的聘任合同,在首次聘期内的,不接受报名。
5、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分为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公示和办理任职等步骤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