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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6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面向深圳市内选调4人公告

坪山新区政府在线 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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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拟面向深圳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现就选调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科员4名。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各级党政机关(不含驻深单位)的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并完成公务员登记手续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手续,现任科员级职务或现任行政执法类职务。

  三、选调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此次选调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中共党员;

  (二)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七)符合交流有关规定;

  (八)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及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党政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现任领导职务但仍在任职试用期内,或任职试用期转正鉴定手续未完成的,不接受报名;

  4、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签订了固定期限的聘任合同,在首次聘期内的,不接受报名。

  5、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分为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公示和办理任职等步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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