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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浏阳市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28人公告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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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浏阳市安监局决定面向乡镇(街道)在编在岗差额编制人员公开选调28名乡镇(街道)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热爱安监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

  3、乡镇(街道)在编在岗差额编制人员或因机构改革列编外管理的差额编制人员,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现在编在岗的差额拨款编制安监员和2015年经市人社局、市安监局联合考察的补员安监员,可参加此次选调考试。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自愿报名: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带学历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等资料于2016年8月2日—8月3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到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中心附一栋3343室)报名。

  3、资格审查: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等单位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集中审查。

  4、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数。

  三、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

  3、笔试成绩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公众微信号上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递交书面申请到指定地点查分(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复印件)。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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