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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委编办下达的州人防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编制计划,为及时组建州人防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员结构,增强活力,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文件精神,经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并报经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专业技术人员1名,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聘工作,州人民防空办公室特成立考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主要负责起草考聘工作方案计划、送审及发布考聘公告、人员信息登记、报名资料收集汇总、后期体检、办理人员调动手续等工作,领导小组全程接受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监督。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黔西南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执行。
二、考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考聘职位
州人防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
四、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且在编在岗。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品行。
2.具有公开考聘职位要求的经历和工作能力。
3.具有较强文字表达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4.截止2020年8月 1日在编在岗工作满2年。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土木工程、建筑学专业。
6.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7.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4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影响期未满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