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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昌吉州纪委监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条件对报名人员身份、学历、专业、获得资格证书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报名人员。
(四)面谈交流
面谈由3-5名考官组成,考官组按照面谈提纲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谈。面谈成绩实行百分制,考官逐一对面谈人员情况进行现场打分,取平均成绩,60分合格。面谈侧重了解人选综合素质、到纪委监委工作的真实愿望、家庭情况等。面谈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考察实行差额考察,根据考生面谈成绩排名,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职位2: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某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可从其他职位进行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2:1比例的,由昌吉州纪委监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察对象确定后,由昌吉州纪委监委派出考察组,到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并对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核。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根据考察结果,按照体检人数与选调职位数的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选调单位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应按要求进行1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研究决定
昌吉州纪委监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生面谈、考察和体检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提出选调人员建议名单,由昌吉州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期满,昌吉州纪委监委组织部将拟选调人员报昌吉州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因拟选调人员在公示期内放弃选调资格或公示结果影响选调等情形,导致拟选调职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参加选调期间,选调对象所在单位晋升职务职级的,不予认可。
四、注意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本人信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本公告由新疆昌吉州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新疆昌吉州纪委监委组织部
地址: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56号,邮编:831100
咨询电话:0994-2357083 233386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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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昌吉州纪委监委面向全疆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新疆昌吉州纪委监委
2020年8月11日
原标题:新疆昌吉州纪委监委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j.gov.cn/zgxx/tzgg/bmcq/8883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