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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拟于近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职位及数额
(一)文秘岗位工作人员3名。
(二)依法治市岗位工作人员4名。
二、遴选条件
(一)文秘岗位
1.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写作能力强,能承担综合性重要文稿;
5.身心健康,形象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有奉献精神;
6.在机关或参公管理单位在编在职满2周年及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工作经历、年龄截止时间以遴选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二)依法治市岗位
1.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或具有一年以上法治工作经历(市县依法治理办公室、公、检、法、司机关从事法治工作,以及市县其他部门政策法规科股室工作);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能承担综合性重要文稿,组织协调能力强;
5.身心健康,形象端正;
6.在机关或参公管理单位在编在职满2周年及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工作经历、年龄截止时间以遴选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三、遴选程序及方式
(一)由市委办公室负责按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
(二)开考比例。文秘岗位、依法治市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分别不低于1∶3,如果低于1∶3,相应缩减遴选名额。
(三)笔试。笔试以百分制计算,分两场进行。一场测试综合知识,一场结合职位特点测试专业知识。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权重占总成绩的50%。笔试不指定复习内容。
(四)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以百分制计算,权重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成绩有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