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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6南阳市直机关单位遴选21人公告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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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21名公务员工作。

  一、公开遴选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职位空缺情况,本次市直机关(单位)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21名。其中公务员法实施单位:市委统战部3名、市委台办1名、市侨联1名、市工商联1名、九三学社南阳市委1名、农工民主党南阳市委1名、市商务局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总工会6名、市妇联会2名、国际贸促会南阳市支会1名。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我市、县(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在编在岗已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能力水平和任职经历。

  6、身体健康。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改生、省选调生和2014年度省统一考试录用的乡镇公务员等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但未达到服务期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已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登记备案的聘用制干部身份工作人员只允许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遴选单位的具体报考资格详见附件一遴选职位表。

  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到遴选公告发布之日。

  三、公开遴选办法和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以及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主要有以下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南阳日报、南阳党建网站(www.nydg.org.cn)、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hany.lss.gov.cn)和南阳市人事考试网站(www.nyrsksw.com)发布公开遴选公告。这次公开遴选工作的其他相关事宜,均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采取应试人员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于2016年7月28日--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南阳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4楼西会议室(范蠡东路1666号)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始终。现场报名时,报考者需提供以下资料:(1)《2016年南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表》(见附件二),按要求填写1式3份;(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式1份;(4)《公务员登记备案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式1份;(5)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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