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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选调步骤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岗位遴选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报名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相关知识,满分100分。末位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网站和准考证通知为准。
3.面试: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5.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市园林绿化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依据职位职务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和转任
市园林绿化局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任职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九、纪律监督
坚持规范操作,严肃遴选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纪委:0731—28680141
市园林绿化局人教科:0731—28682402
市园林绿化局监察室:0731—28682402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园林绿化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株洲市园林局公开遴选财务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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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园林绿化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