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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6乐清市虹桥镇事业单位选调5人公告

乐清人才官方网 201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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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充实乡镇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编制空余情况和工作需要,乐清市虹桥镇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通过面试和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

  二、选调对象资格和条件

  1、乐清市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3年(计算至2016年7月31日),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2、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选调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7月28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虹桥镇政府619办公室(虹桥镇府前路1号),联系电话:62351273。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并填写《乐清市虹桥镇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追究责任。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不退还。

  4、资格审查。虹桥镇党群办负责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面试资格,《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选调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比例要求达不到1:2的,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5、面试。面试侧重岗位专业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百分制计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同分,则一并列为考察对象)。重点对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文字水平、一贯表现、发展潜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同时审核个人档案。

  7、选调。根据面试及考察情况,经虹桥镇党委会研究确定5名选调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选调人员接到选调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四、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由乐清市虹桥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虹桥镇和市人力社保局共同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7—62351273。

  原标题:乐清市虹桥镇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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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清市虹桥镇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乐清市虹桥镇委员会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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